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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學目標及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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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入WTO後,各大企業的全球化佈局、產業界的體質調整、經貿法令之鬆綁、以及金融服務業的重整與活化等重大變革所引發之財經問題與法律關係越來越緊密。為因應這樣的情勢,本所成立的目的不僅要培育財經法律的一流專業人材,更以成為國內財經法學研究的重鎮為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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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過去一直是台灣企業發展的重要基地,最近第三科學園區的設立,必將更加速此一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產業昇級,企業對財經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將更加殷切。因此,未來產官學界的結合不僅僅是產業技術和人才的交流,產業、科技等新興的法律專業知識和人才的交流更將受到高度的期待。本所作為中部唯一的財經法律研究所,除了積極培育財經法律專業人才及投入相關工作之外,更將善盡教育研究機構的社會責任,結合逢甲大學校友在產官學界的影響力,整合產官學界的資源,培植優秀之人才投入經濟建設的洪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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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自由化與國際化的國家經濟發展方向及滿足國內社會發展之需要,本所以培養兼具財經知識、科技管理能力及國際談判的語言能力,且能促進產業發展之優秀財經法律專業人才為主要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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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商學院
暨金融學院規劃完整,師資陣容整齊,為本所跨領域整合的雄厚基石,亦是本所在財經專業領域研究與教學之特色。本所在商學院各系全力支援下,提供兼具經貿知識與法律管理等跨系所豐富的財經法律課程,並且為能和全球化國際經貿接軌,研究生必須修習法學英文。而本所除傳統財經法學如公司法、租稅法、國際貿易法、證券交易法、公平交易法及勞動法外,亦開設當前經貿法律領域中新興學程,諸如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WTO、
電信法規等課程。另本所側重培養國際溝通談判人才,特別開設國際經貿溝通談判技巧、國際行銷及WTO爭端解決機制談判等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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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師資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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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師資陣容堅強,共有8位專任教師,均畢業於法學名校,著作豐碩,治學認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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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兼任教師共7位,均為學經歷豐富之法律專家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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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未來擬增聘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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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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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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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設立宗旨在於建立「精進國內財經法學研究,培養具備國際觀的財經法律專才,有效為產官學界服務,學術與實務並具」的專業系所。依循上述宗旨,本所在教學與研究上擬定發展之主要方向如下:
(1)「國際經貿法與商務交易」之教學與研究
隨著我國貿易國際化與自由化的進展,廠商所面對的跨國性法律問題層出不窮。本所課程設計之首要方向,即在縱向對國際商務交易相關法律及爭議問題中之理論與實務進行教學,並橫向對WTO,兩岸經貿、中國市場及歐盟三大領域進行分析研究。期能分析並解決我國廠商在國際化與自由化過程中所遭遇的跨國性法律問題。本所亦秉持商學院重視外語教學之優良傳統,特別加強外語訓練,培養具有處理國際貿易爭端能力之法律人才。
(2)「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之教學與研究
不論是國內或國際交易,為了確保營業競爭行為之正當及維持有效之市場競爭秩序,競爭法規之制定及執行,向為各界所重視。競爭法規立法目的就在於確保競爭之自由及競爭之公平。尤以現今產業大型化及國際化之趨勢,格外凸顯競爭法規之重要性。本所特將競爭規範之教學及研究,立為發展重點之一。期能使學生不僅對本國及國外反托拉斯法及不正競爭法等相關規範有所認識,更能在工作崗位上,善用競爭法規為企業攻擊防禦之工具,發揮所長。另外,高科技產業為我國現今最具發展優勢之產業,但其所面對之高額權利金及專利侵權等情況,常使廠商困擾不已。國內政府機關及各大學紛紛加強此方面法律問題之研究。本所不但著重在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法探討,亦設計與網路相關之法律課程,如電子商務等。期能結合本校豐富資源,訓練新世代之智慧財產權法律人才。
(3)
「公司治理與金融」之教學與研究
隨著弊案不斷發生,公司治理已經成為橫跨法律、會計等各領域的研究重點。而金融服務業及公司型態在我國產業轉型中,因各項財經法令之管制之鬆綁,已經逐漸開花成形。其政策訂定與法律執行,對企業型態及經營之重整及活化,關係重大。在逐步走向全球化的過程中,WTO發展回合,針對會員國投資開放政策定訂議程,金融自由化是我國金融革新進步的趨勢與方向。近兩三年來,隨著「銀行法」、「證券交易法」的修正,以及「期貨交易法」、「企業倂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等財經法律的立法,不僅僅印證了金融自由化的趨勢,並引領出一連串新的財經法律議題,這些嶄新的財經法律議題,在改變我國金融實務界生態的同時,也衝擊著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有鑑於此,本所將金融與投資法律列為本所發展的方向和重點之一。期望能一方面結合專業的教授群,投入金融投資法律的研究,將研究成果分享給實務界,並帶動學術界對於金融投資法律的研究;一方面培育未來的金融投資法律領域的專才,使本所的畢業生能切實掌握各個金融及投資議題,為我國增添未來實務界的棟樑,和學術界的明日之星,為我國法學教育與整體經濟發展,做出卓越的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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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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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養具全方位思維能力、多元發展方向及專業技能之兼具國際觀與財經知識之法律人才,本所規劃之課程架構,分為「基礎必修課程」及「專業選修課程」。法律學組與法律專業組共同必修課程為「法律經濟學」、「法律倫理專題講座」、「法律英文名著導讀」等,共10學分。另外,為使學生能充分了解法律經濟學課程,學生必須先修或補修大學部經濟學課程。法律專業組除共同必修課程外並需修習必修基礎法學課程32學分。法律學組碩士班一年級的專業選修課程,目的在使學生深刻理解財稅金融、公司法制等基本財經法律;同時對智慧財產、公平交易、競爭法規及勞動法等非傳統財經法律領域建立廣泛而基礎之認識。碩士班二年級課程,為配合碩士論文之撰寫及學生之研究方向,開設電子商務或科技法律等專業選修課程,期使學生對個別財經法律領域有更專門之研究。法律專業組二年級除選修該組規劃之基礎選修課程至少16學分外,並需於二、三年級時修習法律學組一、二年級選修課程至少16學分,以培養進階法律專業能力,提昇法學素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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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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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組最低畢業學分為32學分(含碩士論文0學分),其中,必修學分10學分,選修科目至少需修畢22學分,本所法律學組學生修習外所選修課程經核准,至多承認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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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組最低畢業學分為74學分(含碩士論文0學分),必修學分42學分,選修科目至少需修畢32學分,本所法律專業組學生修習外所選修課程經核准,至多承認1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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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修業年限法律學組為2年、法律專業組為3年,最多以4年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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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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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學組(碩甲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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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專業組(碩乙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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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學組(碩甲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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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專業組(碩乙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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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學組(碩甲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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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專業組(碩乙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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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學組(碩甲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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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級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律專業組(碩乙組)課程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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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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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所培訓下,學生以其優異法學外語、財經法學素養及
法律管理能力,必可適任國內外公民營機構,尤其高科技產業之法律顧問或參加各類司法人員考試,或繼續深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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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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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逢甲大學碩士班研究生入學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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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生助學金:依本所研究生助學金項目提出申請,並經助學金委員會遴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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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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